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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初社團法人臺南市後港許姓宗親會理事長許英東與前常務監事

許献平 陳里長 許秀英 許吉雄 到高雄市法丞律師事務所拜會陳樹村律師,該律師是土地持分爭議糾紛處理專家。拜會的目的是想對開基祖土地十位代位管理人提出訴訟請求歸還土地於全體宗親。律師詳細從日據時代查地籍資料 細心核對

關鍵在於開基祖的土地有兩大筆 一筆在後港 一筆在大潭寮 昭和19年(1944)地籍資料發現港西的土地已經分割給住在港西許姓宗親個人所有共有50位而大潭寮土地沒分割給住戶卻登記給七位港西人三位大潭寮人 也就是現在所説的十位繼承人 每人各持分十分之一 同樣是開基祖的土地 一筆已經分割登記給住在後港西的各許姓宗親 而大潭寮確沒有 現在已經沒證據證明十位只是代表人。無法訴訟了

大潭寮的土地屬於那十位管理人已經成為事實 他們的子孫有權繼承。

港西有三位完成繼承各有十分之一的持分 有土地所有權狀 可自由買賣 唯有道德勸說 請他們捐出給宗親會或向他們購買,當初成立宗親會  有勞大潭寮許順芳的同學們(許文串許金葉許巧霖與許西源)努力才完成捐出,另外有七位包括大潭寮三位 沒辦妥繼承 由國有財產局造冊列管十五年到期(還有兩年多就到期)就送法院拍賣 幸好許順芳捐出他繼承的三十分之一土地給宗親會,讓宗親會有拍賣最終的優先承購權。


拜會律師時 律師說大潭寮的土地唯一有話語權與優先承購權的只有宗親會,何不將宗親會的土地釋出一半給住戶宗親每住戶只要5坪一來買得起二來住戶有土地的持分 將來土地拍賣時除了宗親會外還有更多的住戶有優先承購權與話語權 更能保護土地免於受拆屋還地的困擾


現在宗親會就是要來完成 土地釋出給住戶宗親的工作、首先要制定土地釋出方案然後與住戶宗親溝通 完成意願調查 有能力的可購入土地持分 擁有土地所有權狀,律師説雖持分很少但是只要有持分就與持分多的一樣的權力 經濟較弱勢的宗親仍然可繳 地租 繼續由宗親會來保護。


這件事是立意良善 嘉惠宗親的善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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